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显著相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矫正屈光不正等。
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
精确配镜以矫正在视觉上有意义的屈光不正,可以提高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儿童的视力。高度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在单独矫正屈光不正后,视力也获得了实质性提高。对单眼弱视,在消除病因和精确配镜的基础上促进弱视眼的使用才更有效。
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该方法已有200余年历史,迄今仍为最有效的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
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建议复查间隔为1周时间,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时间,4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个月时间。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循序渐进,维持治疗半年以上,以使疗效巩固。
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人为原因造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压抑疗法与遮盖疗法接近,适应症基本相同,多适用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先采取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也可以直接常规遮盖。
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年龄为0~3岁,敏感期为0~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如果诊断为弱视一定要尽早治疗,错过12岁视力发育敏感期再治疗就很困难,甚至可能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