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泰康同济(武汉)医院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泰康医疗“服务好”的战略要求,畅通医患沟通和建言献策渠道,切实了解和解决群众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武汉大学泰康临床学院/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决定设立“院长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二周周四14:30--17: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接待地点
医院E栋1楼 医患沟通办公室
三、接待人员
院领导、医患沟通办公室人员、院行政总值班
四、接待对象及工作范围
院领导接待日接待在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以及关心医院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听取有关就医流程、诊疗服务、物价收费、后勤保障、医德医风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意见建议,受理服务类投诉及合理就医诉求。
(说明:如您反映的问题涉及复杂医疗争议,建议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我们将依法为您提供相关指引。)
五、预约方式(预约登记制)
预约电话:027-84215225。一般根据预约先后确定接待顺序。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来访人请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秩序,如实反映情况。
2、为保障双方权益,经您同意,现场接待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您也有权选择书面形式反映相关情况。
3、为提高沟通效率,每位来访人原则上沟通时间不超过30分钟;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医院将在接待日后5-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泰康同济(武汉)医院
2026年5月29日